各二级学院、2011级员工各班:
根据教育部、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员工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的要求,自2011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在火车票优惠卡(以下简称优惠卡)中需写入员工身份的相关信息,以便验证员工身份;并需在高校员工学籍电子注册中标注员工乘坐火车往返于学校与家庭所在地乘车区间。为方便员工购买优惠火车票,现将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需写入的优惠卡信息包括班级、学号、姓名、学制、入学时间、家庭住址(乘车区间)、身份证号码等内容。除家庭住址外,其余信息由教务处提供。二级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员工信息数据库,将家庭住址按照字段要求准确统计,填写完整,保证家庭住址与员工证填写内容一致,并于12月9日前将填好的员工信息数据库发回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
家庭住址最大长度为8个汉字,指员工家庭所在的城市、县或县级市(如:四川成都、河南商丘、山东济南),不需要详细地址。
2、二级学院将需购买优惠火车票的2011级新生员工证收齐,贴好优惠卡,分班级按学号排序,与教务处联系后,于12月12日—23日安排人员到教务处将员工信息写入优惠卡,保证优惠卡写入信息与员工证填写内容一致,员工购火车票时出示附有优惠卡的员工证购买优惠火车票。
3、教务处在优惠卡信息写入完成后将优惠卡中信息(含每张卡内存的序列号)注册到员工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中。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工作中相关事项请联系教务处于老师,电话:87557063(88063)。
教务处 员工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