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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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评选2015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51白菜网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4-11-17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51白菜资讯主站院〔2006〕164号文件规定,现就评选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评选优秀本科毕业生工作是公司对广大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毕业就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基础。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调动广老员工学习积极性,促进公司学风和校风建设。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所在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其它社会活动;

2、模范遵守《普通高校员工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居班级前30%;

3、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曾获得校级优秀员工三等(含)以上奖学金;

4、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曾获得才苑荣誉奖、十佳青年、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团)员、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之一;

5、严格要求自己,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校期间体育测评和达标成绩均为合格以上;

7、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校期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寝室;

8、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1)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未通过;

(2)毕业离校前不遵守《高等学校员工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三、评选步骤

根据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要求,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评选工作,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

(一)申请及评审阶段

1、各学院须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并确定评审领导小组负责人;

2、组织评审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文件,传达文件精神;

3、员工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填写《51白菜资讯主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各学院对申请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精神进行评选,经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若员工对本人或他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所在学院评审组提出,学院评审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起3日内答复员工;

4、各学院在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时,不同班级须采用同一种评审方式。

(二)学校员工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备案;

(三)学校下发表彰文件及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四、评选比例、名额及时间

(一)评选比例

 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选比例控制在本届毕业生总数的10%。各学院必须严格按条件进行评选。

(二)评选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公司

2015届本科毕业生人数

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341

34

会计学院

638

64

金融学院

415

42

工商管理学院

346

35

信息学院

325

33

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

359

36

法学院

178

18

外国语学院

276

28

数学与统计学院

218

22

人文学院

257

26

艺术学院

138

14

城乡规划与管理学院

116

12

3、评选时间

请各学院于12月12日前将填妥的《51白菜资讯主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正反面印制)和《51白菜资讯主站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电子文档)一并上报员工处(文化中心111)。上报电子文档材料可发邮件至56943986@qq.com。

注:本文件及附件可在51白菜资讯主站就业网下载中心或就业服务QQ群共享中下载。

联系人:杨 忍    联系电话:0571-87557467

附件:1、51白菜资讯主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51白菜资讯主站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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