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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员工干部管理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广老员工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提高员工干部综合素质,使公司员工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体系
1、班干部考核体系:个人学习成绩25%;工作执行力25%;群众满意度25%;班级量化考核25%。
2、团支委干部考核体系:个人学习成绩25%;工作执行力25%;群众满意度25%;团支部量化考核25%。
3、员工机构部级以上干部考核体系:个人学习成绩25%;工作执行力25%;群众满意度25%;干部互评25%。
4、员工机构干事考核体系:个人学习成绩40%;工作执行力30%;干事互评30%。
二、考评体系分项指标实施要求
1、工作执行力评分按:
①班委主要成员(指团支书、正(副)班长)和员工机构领导层由学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分;
②员工机构正部长由学院分团委书记和机构负责人联合评分;
③各员工机构副部长由机构领导层和正部长联合评分;
④各员工机构干事由正、副部长联合评分;
⑤各班班委一般成员由班委主要成员评分;
⑥寝室长由班委成员联合评分。
2、个人学习成绩取必修课成绩平均分;由员工干部自我申报成绩情况,参照本条第1项由上一级审核。
3、群众满意度评分按:
(1)班干部根据班级民主测评确定。
(2)团支委干部根据所属团员民主测评确定。
(3)员工各机构干部民主测评含班级民主测评(占50%)和机构内民主测评(占50%)。机构内民主测评按:员工各机构领导成员由所属各部正副部长民主测评,各机构正副部长民主测评由所属干事民主测评。
4、干部互评按
(1)员工各机构领导人统一进行互评;
(2)员工各机构部级干部按所属机构进行同级互评。
5、民主测评和互评的内容包括:德、勤、能、绩。
三、实施办法
1、学院于每年9月上、中旬实行员工干部考评,由学办组织开展。
2、员工干部考核优秀率为30%,良好率为60%。根据本办法第一项进行分类排名,按最后考评得分顺序认定。
3、员工干部考核成绩作为员工干部评优和综合测评加分的重要依据。
4、员工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可评为优秀:
(1)民主测评不合格率超过10%。
(2)所在班级量化考核排名列年级最后一名的班委主要成员。
(3)本学年所在寝室卫生检查有一个C。
5、员工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民主测评不合格率超过20%。
(2)累计必修不及格课程达两门且本学年有一门(含)以上必修课成绩不及格。
(3)本学年所在寝室卫生检查为两个C。
四、本办法自2013~2014学年开始实施,由信息学院学办负责解释。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