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各班:
根据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发展〔2022〕29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公司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与申请条件
(一)奖励对象与标准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高等学校特别优秀员工,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二)基本申请条件:
1.适用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员工;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纪律处分;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学习成绩优异,2021-2022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含10%),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7.初评获2021-2022学年校优秀员工一等奖学金,无不及格课程,其中2019、2020级申请者之前还必须获得过校优秀员工一等奖学金;
8.2021-2022学年初评或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9.如不符合以上6、7、8条要求,但2021-2022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达到前30%(含30%)的员工,在以下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院审查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员工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老员工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员工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老员工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名额分配
2022年全校国家奖学金总名额为28名。根据公司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员工数,公司名额为2名。
三、评审要求:
1.各班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奖学金政策,确保每个在校员工人人知晓申请时间、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
2.学院根据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
3.员工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以下材料: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严格按照附件2和附件5)
《附件3: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初审名单表》
《附件4: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登记表中所填各类奖项证书的佐证材料
审批表和登记表以“班级 姓名 学号”方式命名,佐证材料以“材料时间 材料内容”方式命名,如“202207 第十二届全国老员工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总决赛一等奖”,发送至邮箱:xzxb504@163.com,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上午9:00。
4.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三者均不可重复申请获得。
5.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建议名单,将经过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小组将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
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2年9月28日